垃圾徵費 團體倡設「減廢辦」執法

【本報訊】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垃圾收費的立法框架,期望垃圾徵費最快二○一九年實施;政府早前指違例者或被罰款一千五百港元,惟公眾諮詢時遭質疑執法有困難。有環保團體和食物環境衞生署工會代表指,食環署轄下、清理街道及處理街頭垃圾等的潔淨組人手已經不足,擔心政府遲遲未擬定增聘計劃,將無法應付新措施衍生的非法棄置問題。團體續聯署提出四招建議,包括在法例實施初期增加七百至一千人手、成立協助政策宣傳,以及執法的「減廢辦」,冀拋磚引玉解決問題。

提四招 盼初期增千人手

聯署團體包括長春社、綠色力量、綠惜地球、綠領行動、環保觸覺、食環署管工職系工會及結束一桶專棄。他們的四招建議包括在環保署轄下加設「減廢辦」,人員可以「上樓」,在公私營屋苑、單棟樓甚至商舖進行巡查及宣傳;期望新增七百至一千人中部分核心前線人員屬長期職位,其餘半數以上人手簽訂一至三年中期合約,過渡期後按需要遞減。

團體期望「減廢辦」可減輕食環署人手壓力。據悉直至去年十月,食環署僅一千零四十二名管工負責全港潔淨組、防治蟲鼠組及街市組等項目。食環署已因應潔淨組人手不足,六月起增加五十人打擊黑點,包括港、九及新界各增兩隊巡查特遣隊,每隊一名高級管工率領四名管工巡查,及晚上額外增加二十名潔淨組人員。惟食環署管工職系工會秘書劉偉德指,前線人員執法時面對不少困難,恐垃圾徵費實施後遇更多非法棄置的市民挑釁,期望再增加人手。

建議培訓地區居民任大使

第二招是乘政府換屆改組環保署及食環署架構。團體指環保署制訂減廢及回收政策,卻由食環署潔淨組執行街頭回收,分工割裂影響減廢;建議參考食物及衞生局轄下漁農自然護理署,向環保局匯報保育範疇的「一署兩局」做法;食衞局轄下食環署潔淨組撥歸環保署負責。第三及第四招是培訓地區居民擔任減廢大使,及優化回收設施和增設回收渠道。另外,團體冀政府全港劃一按戶按袋或按桶收費,而非容許大廈按幢收費再攤分,及大型廢物應購買政府標籤或私人廢物收集商收集。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