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吸食冰毒習慣的癮君子,去年八月由土瓜灣搭的士到屯門良景邨,但身上只有六十元的他疑搭「霸王車」,抵埗後先向司機聲稱有親戚住在邨內可代付車資,後帶司機「遊花園」,稱弄錯親戚地址,要求司機載他到同邨另一大廈。期間司機嗅到車上傳出天拿水味,見他燃點香煙遂即時停車,他伺機逃跑,司機上前追截五十米,終在途人協助下將他制服,惟此時的士已火光熊熊,火勢更波及一輛復康巴士。涉案癮君子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還押候判。
廿八歲無業被告陳煥明,承認於去年八月七日,在良景邨良傑樓附近罔顧他人生命安全而縱火,燒毀涉案的士及停泊在的士前方的扶康會復康巴士。事件中無人受傷,的士維修費為十二萬元,復康巴士維修費為一萬六千多元。
裁判法院早前已替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報告指他適合答辯,區院法官昨決定再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將被告還押至下月十日始判刑。控方透露,被告於二○○一年有一次縱火案底,有冰毒依賴症的他於○八年十月離開喜靈洲戒毒所。
案件編號:DCCC 97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