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一個掛着「保健按摩」招牌的唐樓單位,因兩度經營賣淫場所,遭法庭引用《刑事罪行條例》將單位封閉六個月,警方反黑組探員昨聯同法庭執達吏登門執行封閉令,但屋內四名女子拒絕離開,情緒激動吵鬧,更有人大叫無地方住要跳樓,經勸喻後才自願離去。
現場是新成路一二五號一幢唐樓的二樓單位,警方分別於二○一五年二月及二○一六年四月在單位搗破兩個賣淫場所,就兩宗案件,法庭分別於一五年十一月裁定一名廿九歲姓劉女子管理賣淫場所罪名成立,及於一六年八月裁定一名四十歲姓湯女子管理賣淫場所罪名成立。
由於該單位於四至十六個月內被兩度用作色情場所,加上涉案人士裁定罪成,警方於是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3A條向法庭申請封閉令,將該單位封閉六個月,上月獲法庭批准發出封閉令。昨晨十時許,大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聯同法庭執達吏上門執法,發現單位的門外仍掛着「保健按摩」招牌,屋內有四名女子,她們拒絕離開。
探員隔門勸喻,惟四名女子以不純正廣東話激動叫嚷,其中一人聲淚俱下呼叫:「我無地方住啦!要跳樓啦!」及後探員與執達吏開門入屋,該女子一度奪門而出,當見到記者在單位外時,即場向記者大聲指罵:「你哋整死我哋!」
期間,該單位兩名男女業主亦在場,一臉無奈,表示不知何故遭封閉單位。擾攘一番後,四名女子接受游說,自行步出,執達吏隨即在門外貼上封閉令及上鎖,禁止任何人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