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擬於二○一九年中實施垃圾徵費,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就建議進行討論,有議員質疑要私人垃圾收集商先付入閘費有一定難度,更隨時要承擔「爛帳」的風險,加上「按重量徵費」方法,在收集垃圾前需磅重,或會就準確性引起不必要的爭拗等。此外,有議員亦擔心就非法棄置的執法問題。
環保署稱,先向垃圾收集商收取入閘費的做法與其他城市相若,亦提出已經推出了混合式收費,令收費更彈性。
立法會議員易志明指出,在「按重量徵費」方面,入閘費為每公噸三百六十五元至三百九十五元,他認為政府要求私人垃圾收集商先付入閘費是不合理,「嗰啲都係單頭車車主,要佢哋畀錢先好難」,他們根本難以承擔款項,又舉例指若食肆倒閉,收集商就要承擔有關風險。他續指,「按重」需要在收集垃圾前磅重,計算出應徵收費用,「都唔知信你個磅,定信我個磅」,在運作的細節上會出現不少問題,政府卻將責任推卸在業界上。
環保署副署長吳文傑指,向垃圾收集商收取入閘費的做法與其他城市相若,亦有與業界溝通,政府已推出混合式收費機制,容許私人垃圾收集商與垃圾產生者登記為帳戶持有人及繳付入閘費,令收費更彈性。
至於執法方面,立法會議員姚松炎則表示,不少住宅都有垃圾槽,若有個別住戶無使用指定垃圾袋而棄置垃圾,物管公司憂慮有關執法權的問題。吳文傑回應稱,政府重視與物管公司溝通,並會加強個別屋苑的工作,若收到投訴或情報,執法人員會到屋苑的個別樓層進行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