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不少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遭性侵犯,惟大部分案件因事主不適宜作供而撤控。律政司早前提交文件,將會諮詢傳聞證供的改革。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草案,議員大多支持新建議,但有議員在會上直言「唔好再拖」,否則公義不能得到彰顯;律政司代表指對近期案件感心痛,又稱均有聽到意見及聲音,對改革感到樂觀。港府下月開始諮詢草案的內容,冀於一八年初提交立法會審議。
律政司早前提交文件建議在《證據條例》加入新訂部分,訂明在符合必須及可靠門檻條件、以及傳聞證據的價值大於其產生的不利影響等因素下,法院有權接納傳聞證據。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早前「康橋之家」有女院友被性侵犯,但因女事主不能出庭作證導致撤銷檢控。他直言「如果唔及早改革,公義就唔能夠得到彰顯」。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指,傳聞證供改革對控辯雙方均有利,對改革亦感樂觀;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在基礎大原則方向均接受建議,業界對全民證供的聲音亦相對數年前「行前好大步」,他希望盡快聚焦討論有關草案文件,落實後才詳細討論其他相關條文。
早前港府亦同意及建議賦予法庭酌情權,准許受指明性罪行的申訴人,以電視直播形式提供證據,會上多位議員支持修訂建議,但有議員冀陪同受害人答辯的支援者,能改由證人信任的專業人士擔任,楊回應指若不影響公正性,相信有可能獲法庭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