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獲香港空手道總會推薦成為精英運動員的羅展鵬,於前年被逐出其所屬的「道場」,羅雖然後來加入了另一個新「道場」,但仍被空手道總會「雪藏」和撤回推薦,結果失去精英運動員的資助。羅展鵬昨就事件入稟高院,向總會及其原來所屬的「道場」索償逾三百五十萬元損失。
原告羅展鵬,兩名被告依次是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有限公司及拳剛會空手道香港本部。入稟狀指,次被告是首被告的屬會,原告原本是次被告的會員,並於○九年獲首被告推薦接受精英訓練資助,成為精英運動員。但次被告於前年終止原告的會籍,首被告其後也撤回推薦。雖然原告隨即加入首被告的另一個屬會,但仍被首被告「雪藏」,並一直未能取回精英運動員的地位。原告認為次被告終止其會籍的做法有程序上不公平,並指首被告違反有關章程,故向兩名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52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