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爵士上月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法官判監二十個月,他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不過,曾蔭權同被控的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因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而需排期重審。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法庭已定於下周一(十三日)就該控罪進行聆訊前審核,預計需時卅分鐘,由陳慶偉法官審理。一般而言,被告均須出席案件的聆訊前審核,故預料曾蔭權屆時會由監獄押送到高院應訊。
根據曾蔭權案目前的控罪書,將會重審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作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涉嫌於二○一○年一月至一二年六月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東海花園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以特首及行會主席身份,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交還調幅(AM)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董事兼主席時,有所作為或不作為的誘因或報酬。
高院陪審團早前經過兩日一夜退庭商議後,向主審法官陳慶偉表示,未能就曾蔭權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到最少七人同意的裁決最低要求,陳官於是就該控罪解散陪審團,並決定擇日重審。陳官之後決定今年九月重審該控罪,但未定出具體審訊日期。至於曾蔭權被判罪成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妻曾鮑笑薇早前已公開表明會替丈夫上訴,但至今未聞正式提出上訴的消息,而上訴期限將於本月中屆滿。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