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屁股不敢摸 法治精神在哪裏

人們常將為期七十九天的佔領之亂與六七暴動相提並論,其實是一個誤解。六七暴動遭到被左派人士斥為「黃皮狗」及「白皮豬」的港英警方強力鎮壓,參與者被打得頭破血流甚至活活打死,前民政局局長曾德成當年還是中學生,僅因派傳單就被重判入獄及毒打;反觀佔領之亂和平落幕,主要搞手逍遙法外,繼續唯恐天下不亂,而負責維持秩序的七名警察則被控毆打示威者罪成,隨時有牢獄之殃,對比強烈。難怪有人批評,今次判決彰顯的其實不是司法公正,而是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七警案」引起很大爭議,這從支持及反對雙方在法庭審理期間的對峙互罵可見一斑。黃絲一方批評警方粗暴濫權,呼之為「黑警」,大有不將他們送入監獄不罷休之勢,而藍絲一方則為「七警」的遭遇抱不平,認為他們非但無罪,反而有功,是伸張正義的「英雄」。對於七警罪成,佔中支持者興高采烈,警方支持者則憤憤不平,不滿司法機構「偏幫」佔中,更有人呼籲警方罷工以支持同袍。很明顯,今次判決未能彌平社會撕裂,反而加劇雙方對立,尤其是判決嚴重打擊警方士氣,對港府管治及社會治安將帶來深遠影響。警方在佔中期間為維持社會秩序流血又流汗,還要讓他們繼續流淚嗎?萬一佔中或類似旺角暴亂那樣的大型治安事件重演,還能指望警方挺身而出嗎?

警方應該文明執法,不能亂用私刑,這一點沒有人反對,但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如果不是有人鼓動佔中,如果不是示威者一再挑釁警方,就不會發生七警案。冤有頭,債有主,警方打人需要承擔責任,佔中始作俑者更應該受到懲罰。但荒謬的是,無論是以引爆佔中「核彈」而自豪的所謂「佔中三子」,還是被視為佔中總指揮兼最大金主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他們無一被起訴,遑論判刑,真是咄咄怪事!

從佔領期間向黎智英掟豬雜洩憤的三名市民早前鋃鐺入獄,到今次七警罪成,在在顯示當局欺善怕惡。佔中落幕後約有一千人被捕,其中僅二百多人面對司法後果,且大多是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與佔領的嚴重性根本不成比例,已經引起怨聲載道,而律政司遲遲未對主要搞手提出檢控的藉口竟然是「證據太多」,更是侮辱公眾智慧。當局逡巡不前,老虎屁股不敢摸,該抓的不抓,該起訴的不起訴,該判的不判,除了害怕搞手背後的外部勢力,恐怕找不到其他的解釋。

香港這些年風風雨雨,亂象叢生,根源就在於搞事者狐假虎威,港府則投鼠忌器,甚至懲善揚惡,結果自然是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毀法治武功,落得今日眾叛親離的下場可謂咎由自取。一言以蔽之,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佔中固然破壞法治,而港府有法不依,雙重標準,對法治的損害猶有過之,佔中禍首一日不伏法,所謂法治之區就是一個笑話,香港只會不斷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