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中原代理 按揭公司女經理候判

【本報訊】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多名地產代理,涉嫌擅自把客戶介紹到其他公司接受按揭轉介服務,並從中收受非法佣金,被廉政公署作出檢控。一名按揭公司女經理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五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她連同早前已認罪的五名前中原地產代理,稍後接受判刑。

五前中原代理早前認罪

就首被告蔡靜敏(四十五歲)承認的案情指,蔡於案發時是「按‧熱點物業策略(香港)服務有限公司」的高級客戶女經理,而另外五名被告凌耀祖(五十二歲)、趙楚華(四十九歲,女)、蘇建誠(卅五歲)、胡嘉敏(廿九歲,女)及劉靖焱(卅歲)則是中原地產的地產代理。若客人有需要按揭服務,中原地產要求屬下代理,把客戶轉介和中原地產有關連的中原按揭。

但於一二年至一三年間,多名買家經第二至第六被告購入物業,但買家們並非經中原按揭取得按揭轉介服務,而是經首被告的按揭公司向銀行申請按揭。而第二至第六被告事後獲得二千四百至八千六百多元回佣,合共二萬三千多元。

第二至第六被告早前已認收受利益罪。除胡嘉敏的案件押後本周五求情外,其他被告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首被告收押至本月廿七日判刑;第二、三、四和六被告則獲准保釋至本月廿八日始判刑。裁判官並下令第二至第六被告向中原地產賠償案中得益。

案件編號:ESCC 168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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