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求情:佔領動盪 飽受壓力

【本報訊】七警案於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發生,各被告的代表律師昨在逐一向法官求情時,求情理據亦離不開佔領運動,有辯方律師形容案發時為本港的動盪時刻,警員皆飽受壓力,慘遭示威者辱罵是「警犬」、「黑警」,加上長時間當值令各被告飽受壓力,以及擔心同袍受傷等,才會促致犯案,促法官判刑時一併考慮佔中因素;有律師更認為佔中不會重演,法庭毋須判阻嚇刑罰,建議輕判緩刑。

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指,黃加入警隊卅一年,至一○年升任總督察,表現專業及傑出。黃祖成一方指,案發時正值佔中時期,當值警員需持續工作逾十五小時,而黃當時更已當值四十八小時,身心俱疲可想而知,但警員卻常遭示威者譏諷侮辱,罵他們是「黑警」、「警犬」等,冀法官考慮此等特殊背景,輕判緩刑。

代表次被告劉卓毅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透露,劉於○九年加入警隊,剛於去年底結婚,其妻將於今年七月分娩;劉一方指,事主非一般示威者,其舉動令警方難以執行職務,劉當晚犯案只制止曾拒捕,最終卻令其光明前途盡毀,事實上曾事後已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請求法官同情本案次被告,判處緩刑。

關嘉豪因此案與未婚妻分手

至於第三被告白榮斌的大狀則指,白在佔中期間不斷加班,精神壓力極大,因情緒化促使犯案。白現居警察宿舍,惟因本案很可能會失去工作及房津等。

第四被告劉興沛則透過大狀求情指,佔中本來只是和平集會,不料後來引發大混亂,對警員構成沉重壓力,認為警員當晚只是盡力阻止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另外,劉興沛原本計劃一五年與未婚妻舉行婚禮,因本案被迫押後,其大狀指適逢昨日情人節,其未婚妻昨表示願意等待及下嫁他。

兩罪罪成的第五被告陳少丹,其大狀透露他加入警隊僅七年但屢獲嘉獎,四年間有五次機會獲晉升為警長,前途原本無可限量,終因本案令其事業及人生受損,希望兩罪刑罰同期執行。

第六被告關嘉豪的大狀則透露,關因本案失去一生最愛,與拍拖七年的未婚妻分手,可謂其最大懲罰。第七被告黃偉豪的大狀求情相對簡潔,只稱採納其他被告的求情陳詞,並補充指黃加入警隊已十八年。各被告亦獲同袍、親友甚至自己親撰求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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