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互聯網關鍵就在一個聯字,你聯着我,我聯着你。在互聯網時代,不但要有互聯網思維,還需要有互聯網文化和互聯網行為。互聯網文化和行為表現之一,就是網絡自媒體的出現。在中國特殊的情況下,自媒體扮演了特殊的角色。無論好壞,自媒體的言論自由不能破壞,一旦破壞,自媒體便失去意義。
言論自由就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說甚麼都行,別人管不着,公權力管不着。歷史和事實證明,誰管言論自由,誰都無好下場。因為言論自由上帝都不管,上帝不管的事,公權力想管,想不自量力扮演上帝的角色,那給歷史留下的,一定是小丑的角色。這樣的小丑,在歷史總是會被嘲弄,那不可一世的希特拉、史太林,那些老大哥們,活着的時候看着我們,死的時候,人們看着他們,用思想和理性去鞭他們的屍。
現在,公權力對自媒體的打壓,已到了失理性的地步。這種失去理性的表現,就是一篇官方稱為正能量的文章,僅僅是因有了所謂的敏感詞、敏感事件、敏感人物、敏感時間就迅速刪貼,從而使得溫和理性客觀即「理中客」的文章也沒了市場。官方一直強調反對歷史虛無主義,可是敏感的東西不讓談,如何反對歷史虛無主義,難道反對虛無主義也要壟斷權?
至於那些官方定位的敏感大V,無論說甚麼,都屬於定點打擊的行列。這種對話語權的非理性壟斷,使得本來不多的公信力都已流光了。那些網絡大V,大都是知識分子,都有公共情懷,希望國家盡快走上文明健康的軌道。於是他們利用自媒體針砭時弊,監督公權,為公民權利和公平正義發聲。
有沒有網絡大V造謠傳謠?當然有,這是網絡大V在專業之外發聲的結果,在專業之外,網絡大V的判斷力與常人無異。有沒有別有用心的大V、敵對勢力的大V?這也可能有。但只要有言論自由,無論謠言發自哪,總會有人闢謠,使謠言停留在沒有危害的地方。思想市場有自我淨化功能,公權力盲目地管思想市場,只會幫倒忙,何況公權力還有意識形態上的私心,在思想市場上拉偏架,做不到思想上的公正。
也可能,公權力在黑暗中已走了好長時間,已習慣黑暗,他們看到光之後,就產生捍衞黑暗的力量,銳不可當。可他們不知道,黑暗不是營養液,而是敵敵畏,終歸在劫難逃。
更有意思的是,一涉及公權力濫用問題,無論對錯,就有網絡水軍洗地,護短不護理。公信力要建立在公平正義的基礎上,如果一味護短且蠻不講理,最後就是失民心,失得體無完膚。皇帝的新衣就是光腚走路,光着腚本來不好看,還說衣服好看,這在童話故事裏行,在互聯網不行。在互聯網上,公權力可以光腚,人們也可以對光腚大肆嘲弄。
這些年來,自媒體對公權力監督的貢獻巨大,有了自媒體的監督,官員說話客氣多了,不敢亂用權力,自媒體讓部分權力不得不在陽光下運行。官員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想關閉部分自媒體,只浪費納稅人的錢。高成本、零收益的事,幹了就與傻子無異。
一些官員還以道德的名義濫用權力,如果沒有自媒體的監督,道德的招牌都不會打了,就會赤裸裸地濫用權力。絕對權力必然絕對濫用道德,通過道德讓人變成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患者。
人民有知情權和監督權,自媒體是目前讓人民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的最好形式,不應打擊。這些年來,有很多典型案件都是由自媒體曝光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第一步要把權力關進自媒體的籠子裏,而不是把自媒體關進權力建制的籠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