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時昌修改退款表格釋疑慮

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四級火救熄,迷你倉租戶「苦主大聯盟」亦加緊與時昌追討交涉,雙方近日正協商如何善後,不過一份確認書上的「退倉」和「退款」字眼,令租戶一度產生疑慮。時昌前日在其facebook專頁上傳一份「退倉確認」的表格予租戶簽署,內容除表明「淘大倉火警,收倉費至20/06/2016」,即火警發生的前一天,同時附有「本人確認所有物品已從以上倉號搬出」的條文,有苦主不明所以,擔心「無得追究」。經協商後昨午時昌已將表格修訂為「退款確認」,並刪除上述附帶條文,且備註「本確認書不影響雙方在任何方面的法律和其他權益」,強調退款不附帶任何條件,解開租戶之疑慮。

議員:感覺有誠意處理

協助苦主的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指,時昌迷你倉前日第一次在facebook上傳表格後,一直與對方保持聯絡,並強調「迷你倉在火警後不能再有收益」,以及「不可能讓租戶放棄追究」,故時昌方面分別在昨晨及昨午已將表格修訂。他認為,修訂後的表格能將苦主的疑慮掃除,租戶能無條件退款,亦保留自身權益,又認為時昌接納修訂,感覺時昌有誠意處理合約。

胡續指,希望迷你倉可向租戶以官方及正式信函公開交代,並「用番啲法律詞彙」,以保障雙方,會在一兩日內與時昌負責人會面,商討可行的做法。另外他將聯同律師於本周六與租戶見面,好讓他們了解自身權益,故認為租戶毋須急於一時簽署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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