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消防員認醉駕候懲

【本報訊】四十一歲消防員李志然於六月十八日駕車駛至馬鞍山西沙路時,遇上警察路障截查,在進行「吹波波」的酒精呼氣測試後,揭發他酒後駕駛,由於他每一百毫升的呼氣中有四十六微克酒精,超過法例規定的廿二微克,因而被捕。被告昨於沙田法院承認一項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罪,獲准保釋至七月十四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作判刑。

警路障截查揭發

案情指事發當晚九時,警方於西沙路一帶設置路障,截查被告駕駛的私家車,並要求被告作呼氣測試,當時呼氣樣本錄得被告每一百毫升呼氣中,有五十三微克酒精,於是拘捕被告,被告被帶返警署再以大機測試,仍然錄得其呼氣中有四十六微克酒精。

案件編號:STCC 233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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