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再有兩間酒店因輔助服務被徵稅提出上訴,但最終被判敗訴。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及威尼斯人路氹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因不滿被財政局徵收六百七十多萬澳門元及一千四百多萬澳門元的旅遊稅,早前提出上訴。
終審法院合議庭引用本月八日涉及星際酒店上訴案的合議庭裁判觀點,維持立場,認為酒店特定活動範圍內提供的服務,須納入旅遊稅課徵對象,除了通訊及洗衣的輔助服務外,所有餘下服務都應被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