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去年九月十七日於打鼓嶺一帶巡邏時,發現有南亞裔懷疑非法入境者蹤影而展開追捕,追至坪輋五洲南路一個貨倉時,一名六旬港漢涉嫌協助該南亞男子從倉內廁所的罅隙逃走,最終二人雙雙被捕。涉案港漢事後被控一項協助罪犯罪,早前在粉嶺法院受審時,辯稱當時正在廁所大解才擋住廁門,不讓女警進入。裁判官昨裁決時指,當日展開拘捕的一名男警長及一名女警之庭上供詞存在很大矛盾,在控方舉證有疑點下,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裁判官指,被告李星明(六十歲)的辯解,有很多不合理之處,拒絕接納其供詞;但另一方面,控方證人中的警長及女警,就被告有否反抗的供詞亦存在分歧,而警長稱當時沒有參與制止被告,但女警則指警長有協助制止。裁判官不明白兩警身處狹窄的案發現場,何以會有不同說法,故不接納兩名控方證人證供。裁判官認為案中真相現已不得而知,裁定被告無罪。
案件編號:FLCC 135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