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年初一晚至年初二爆發的旺角暴亂案,再有三名男子被檢控,共被控三項暴動罪和一項縱火罪,三人昨被押送到九龍城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四月廿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期間三人獲准保釋,並需遵守禁足令,不得進入旺角指定範圍。至今已有四十九人因涉及旺角暴亂事件而被檢控。
三名被告分別是袁智駒(廿五歲,設計師)、何錦森(卅七歲,婚宴統籌師)和楊家倫(卅一歲,技術員)。三人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楊另加控一項縱火罪。
控罪指三名被告在今年二月八日至九日於旺角豉油街和花園街交界參與暴動;楊另被指在二月九日於上址用火損壞一輛的士。控方不反對三名被告擔保,三人獲准以一千至三萬元不等保釋,期間不得進入旺角指定區域。
據了解,袁和何在案發時涉嫌曾投擲磚頭,另外袁亦涉嫌拿棍襲擊一名正拘捕其他人的警員;楊則參與暴動和用火損毀的士。警誡下何承認當時在場,但否認參與暴動,其餘兩人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 763-76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