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改革開放以來,逐漸構建市場經濟。起初急需在空白的基礎上建立相關法律規範,一批年輕法律學者湧現,包括中國商法學的奠基人、法學泰斗王保樹教授。
對於當時發展市場經濟最關鍵的是經濟法和商法。經濟法是大陸法系中,規範政府如何對經濟運作進行調整的法律,如反壟斷行為。商法則負責調整商事關係,即交易主體在商業行為中所形成的法律關係,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和合夥企業法等。如果說經濟法規範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商法更進一步調整市場內部各參與者之間的關係。這在改革開放初期,內地仍處於計劃經濟,一切經濟行為強調政府指導,市場形態尚處於形成階段,缺乏獨立及平等市場參與者的概念,商法學的提出顯得尤為大膽、創新和革命性。
王保樹教授從那時起,全心投入商法學的研究,為內地法律發展和市場健康成長作出巨大貢獻。在他身上,只能夠感受到純粹的學者氣質,沒有絲毫追名逐利的想法。他為了教學,甘願放棄高職,到清華大學擔任新復建法學院的首任院長。可惜這樣的一位偉大學者,以七十五歲的年輕之齡在上周離世。內地隨着市場發展,更多法律正等待建立,其中最重要是已為法學界討論多年的民法典立法工作。直至離開前幾天,教授還帶病參加研討會,闡述制訂「商事通則」的主張。這可能是先生最放不下心的當前法律發展問題。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我們民族的進步,實在需要由這樣無私奉獻的國人默默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