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力保護旗下產品圖案商標的法國著名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今年四月在歐洲受到法律挑戰,惟該品牌則繼續在本港採取法律行動,深水埗一間「格仔舖」近日接獲LV的信件,指該店所售一款銀包與LV專利條紋相似,但「格仔舖」負責人堅稱開業四年來從未出售LV信中附圖的銀包,懷疑有同行向LV誣告該店,希望LV能提供從該店購買懷疑侵權銀包單據。LV香港發言人稱因事件仍在跟進中,暫沒回應。
本港過去數年有多名小商戶被LV入稟,控告其售賣或使用侵犯LV商標物品。位於深水埗西九龍中心一間專售動漫及明星相關產品的「格仔舖」,昨晨收到一封由LV發出的信件,附件印有兩張銀包的相片,而信件連帶一封權利確認告示,要求店方簽下,並認同銀包上的條紋圖案為LV在香港註冊的商標,告示更指明店方若簽下確認告示後再出售侵權產品,LV會追究及索償。
不過,「格仔舖」東主許先生形容LV的指控莫名其妙,強調其店舖從一一年開始經營至今,從未出售該款產品:「我哋一向都係賣動漫同明星有關嘅產品,就算有賣銀包,都肯定無賣過呢款!」許先生之後向記者展示手機,內有一封附有產品版權證明的電郵,證明其店所售的所有產品均屬正品,從不賣假貨。
許先生懷疑是遭生意競爭對手誣衊:「佢(對手)一向賣開假嘢,唔抵得我拎到版權,可能影假貨寄去LV投訴我。」許促請LV如確有從其店買到信中所指的侵權銀包,便拿出證據,「假如係我賣嘅貨,點解唔影埋我公司名?如果係LV放蛇買嘅,可唔可以出示我公司嘅單據呢?」
許先生形容LV的指控以大欺小,他不想花大量金錢去跟LV證明自己清白,但求助無門:「人哋大公司,點同佢鬥?」許曾向律師朋友諮詢意見,對方建議不用理會LV的信件,故他不打算簽下該權利確認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