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起草時究竟有沒有觸及公民提名,最近引起爭論,掀起一場口水戰。
挑機者是外號「李漢奸」的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他聲稱當年有人提出類似公民提名方案,無非引申自基本法草稿中的特首產生辦法「方案三」,即由五十名香港永久居民提名,再由不超過六百人選舉團投票選出。稍為清醒的人都懂得分辨,這個方案與泛民所說的公民提名根本是完全兩碼子的事。
按照「方案三」,提名門檻沒錯可以降至最低水平,但最終還是由小圈子選舉團選出,難道泛民想要一個有「公民提名」而沒有一人一票的特首普選嗎?李柱銘刻意誤導市民,難為他還抨擊港府說法不符事實,其實說話最不符事實、最扭橫折曲的,恰恰就是他自己。
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不管基本法有沒有提過公民提名,不管「李氏謊言」有沒有被揭穿,泛民都沒法否認一個事實:全港一人一票的特首普選怎秤也比現時選委會「小圈子」制度更民主、更開放。泛民飯盒會召集人「袋巾傑」企硬拒絕政改「袋住先」的其中一個理據,竟然是擔心日後沒有能力發動大規模動員逼中央就範。這到底是甚麼邏輯?如果市民也認為沒有需要上街抗爭,即是對實踐中的特首普選模式沒有大意見,泛民為甚麼還要千方百計「發動大規模動員」,惟恐天下不亂呢?他們究竟是為市民爭取「真普選」,還是為自己爭取「真利益」,不是不言而喻嗎?
事實再次證明,泛民為反對而反對,為鬥爭而鬥爭,民意在他們眼中,不過是隨意操弄的工具而已。說穿了,他們是擔心日後普選產生的特首擁有數十萬票背書,民意認受性比任何一名立法會議員更高,當反對派再沒有像現時般輕鬆,甚至面臨被趕絕的命運。泛民議員不如開門見山言明,沒有他們份兒的特首普選,他們一定否決,毋須再拿公民提名作遮醜布。
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