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晨報》女高層 被指搶人老公

未出版已胎死腹中的《香港晨報》,其任董事的女高層今年三月在尖沙咀街頭遇襲,遭多名男子以鐵通打傷。警方事後拘捕五名涉案男子,控以他們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襲警和阻差辦工等共三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有認罪被告向警方透露,指該女高層因「搶人老公」,情敵為報復遂找他「出頭」教訓;惟女高層斷然否認涉及桃色糾紛。

五名被告依次是蕭志中(卅八歲,文員)、何家旗(廿八歲,無業)、麥灝添(廿六歲,財務顧問)、翁偉健(十九歲,無業)和鍾偉聰(廿二歲,廚師),同被控一項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控罪指他們在今年三月十九日,在香港科學館外襲擊女事主利婉嫻(四十六歲)。首四名被告不認罪,第五被告認罪,收押至明年一月五日判刑。首被告另外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指他在四月十日在大角咀阻撓警員執行職務;次被告則另外承認一項襲警罪,指他在四月十日於葵涌襲擊高級警員陳卓深。

鐵通狂扑約半分鐘

女事主供稱,去年十二月開始在香港晨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工作,案發下午一時許,她與林建明等七名同事離開康宏大廈的辦公室往午膳,當她行至科學館道時,她突感右小腿痛楚,隨即發現三名男子用鐵通打她,她被「狂打」約廿次、維時約半分鐘後兇徒四散,同事立即報警。她續指,由於犯案者戴上口罩、鴨舌帽,因此她當時未能看清對方容貌。另一證人葉建強稱,駕車時目睹三名戴上口罩和帽的男子,登上一輛銀色私家車後被載離現場。

女事主否認涉桃色

控方案情則指,警方翌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發現該車,並在附近檢獲手套、鐵通和口罩,手套上的血漬均驗出有第四和五被告的DNA。事主驗傷後證實右額和鼻尖受傷,另右臀和右腿等亦有瘀傷。第五被告被捕後透露:「我幫阿May出頭,咪打佢(女事主)囉!」

他在錄影會面時解釋,一名女性朋友阿May不滿事主與其丈夫有婚外情,阿May遂要求第五被告代為報復。他在案發日登上阿May安排的車,車上有數名不認識的男子,他獲發鐵通,然後各人在現場看到事主時便圍毆她。惟事主在辯方盤問時,強調無涉及感情糾紛,至於被襲原因,她表示:「唔係太清楚。」

控方強調依靠環境證供指證各被告,閉路電視拍得首被告在案發日和前一日均在康宏大廈出現;電話紀錄則顯示案發當日,首、次、第三及五被告之間,共有四十九次相互的電話聯絡。案件周三續審。

案件編號:DCCC68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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