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在旺角清場行動中阻礙警方而被拘控的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四名人士,上周到九龍城法院應訊遭裁判官下令保釋期間不准涉足旺角高危區域,四人不滿禁足範圍過大,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法官昨聽取各方陳詞後,押後今日宣判,但法官亦指各人當日阻礙警方的行為「昭然若揭」,且初步認為各人並非必須要到旺角。控方則指由上月廿五日至前日下午已有二百一十二人因「佔旺」事件被捕,當中一百九十人是在禁足令範圍被捕,而且此案是史無前例,裁判官有必要下此禁足令。
四名申請人為岑敖暉、張家恆、盧彥均及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均由大律師潘熙代表。岑應訊時明顯極疲倦,開庭不久便疑似「瞌眼瞓」,法官彭偉昌也不禁向潘笑稱:「睇嚟你其中一名當事人可能好疲倦!」潘解釋岑已一晚沒睡。另控方在庭上「踢爆」快必被頒禁足令後,在網上揚言要利用可在旺角轉車的條件,行經多條旺角街道才轉車,並謂「你吹得我脹咩?」控方擔心快必會不遵命令,潘則解釋快必只是發洩不滿。
潘熙陳詞時指,裁判官無解釋基於甚麼考慮而制訂了比高院禁制令更闊的禁足範圍,而禁足令限制了各人的自由,他們均有需要到旺角的理由,其中岑敖暉要到禁足範圍旁的學聯會址開會;譚是教會傳道人,需每周六及日到旺角傳道;張是大學音響工程師,需到旺角買器材。
彭官回應時表明自己政治中立且不講政治,但從電視新聞可見有申請人當時「走得好前」且有帶頭作用,認為如他不想參與事件不會站該位置,故有初步理由相信他到該範圍會再犯事。彭又指眾人行為明顯是要阻礙道路開通,且「昭然若揭」是要阻礙警方協助執達吏清障,他們亦非必須到旺角。
案件編號:HCMP 3118-2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