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旺角佔領區作出清場後,有市民發起要到該處「鳩嗚」(購物),最終警方進行人潮管制期間拘捕四名男子,分別控以他們襲警、管有攻擊武器和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等共五罪。
四名被告昨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下月廿一日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期間准四人保釋候訊,但禁止他們進入旺角的高危地區。
四名被告中,報稱學生的十六歲被告陳晉邦,被控管有攻擊武器和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兩罪,控罪指他在十一月廿九日,於亞皆老街近洗衣街交界,管有一把約十五厘米長的摺刀,以及將垃圾桶擲出馬路,意圖激起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其餘三名被告分別是戴奇(十八歲,學生)、何栢熙(十七歲,學生」和雲維泰(廿八歲,電訊工程技術員),他們各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們於十一月廿八至廿九日間在旺角一帶襲警。
控方不反對眾被告的擔保,但要求法庭下令四人不可進入花園街、旺角道、登打士街和上海街內的旺角範圍;乘車途經上址則獲豁免。裁判官最終批准各被告以一百元至一千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CCC 4250-425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