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水驅趕 警澄清非水炮

【本報訊】盾來水擋,面對雨傘及「釘盾」等武器數番衝擊,警方為穩守特首辦及開通龍和道,除多次施放胡椒噴霧及動用警棍外,更在兩個多月來的佔領行動中,首次動用滅火喉向示威者「射水」,但水壓很弱,原來「水炮」並非用來射人,而是當花灑幫示威者「沖凍水涼」,待示威者濕身後溫和離場。

佔領以來首次使用

金鐘龍和道形勢昨晨七時一度僵持,警方過百名包括「特別戰術小隊」突然強攻龍和道,驅散聚集的示威者,而警方在該輪的清場過程中,曾向示威者方向射水,是警方罕有以「水」作為武器,在特首辦門外亦設有滅火喉,隨時開水淋人,昨晨則佔領行動以來首次使用,令衝擊者凍水濕身離場。

高級警司徐偉雄稱,面對示威者「近乎暴徒的行為」,警方才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使用相稱武力維持秩序,包括動用胡椒噴霧、催淚水劑和警棍等,而向示威者射水,並非動用「水炮」清場,而只是「灑水」;而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亦指,射水「如落雨一樣」,溫和且不構成傷害,只是想以水弄濕示威者的身體,從而令他們離開、不再集結,並形容是「最低同最適當嘅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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