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政治解碼:大狀公會 輸掉招牌

狀師,一向給人的印象是善謀,伶牙俐齒,頭腦精密,叫人絕倒。然而,當看過大狀公會的政改聲明後,你可能會從此改觀。

聲明說:「即使香港特區政府認為某一個廣受支持的政改建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符,香港特區政府也不能以該建議不符合基本法為由,斷然拒絕,或建議中央否定或排除該建議,然後袖手旁觀,這是十分不負責任的做法。」先不談這個「廣受支持的政改建議」是否言之有物,單看句子本身就邏輯不通,自相矛盾。

既然政改建議不符基本法,港府斷然拒絕,有甚麼不負責任的地方呢?港府不是大狀公會,可以隨心所欲,將憲法視作口裏的香口膠,於己有利時便吹得大大的,於己不利時便棄如敝屣。若然一個政改建議被確定違反基本法,就算其如何廣受支持,港府也不可能向中央作出推薦,這是中學生也明白的憲制現實,為何熟讀法典的大狀們卻不明白呢?

其實,大狀們不是不明白,只是明知而故犯。公會四月高調發表政改意見書,點名指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豈料語音甫落,公提便從佔中公投成了「廣受支持的政改建議」,在巨大政治壓力下,有人急急轉軚,於是出現強詞奪理的窘態。說實話,公提並非洪水猛獸,港府亦非事事磊落光明,公會覺今是而昨非,不是問題,問題是就算要踩住港府轉身,也要言之成理,否則不僅無以服人,還白白丟了大狀的招牌。難怪有人說,政改之戰未完,港府泛民勝負未定,但大狀公會已率先成了輸家。

事實再次證明,在香港,法律雖然戴着公義的冠冕,但最終也不過是為政治服務的工具而已。大狀公會可以放心,港府應該不會如聲明所指建議中央否決公提,政圈消息指,特首政改報告只會列明香港具廣泛共識邁向普選,建議中央批准修改特首產生辦法,不會對任何方案提傾向性立場。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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