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復生偷信案 控方突撤控

【本報訊】前藝人陳復生早前涉嫌在其前夫何東舜銘的家族公司名下單位信箱內偷信,案件原本昨於觀塘法院開審,惟控方申請不提證供起訴陳。裁判官練錦鴻不滿指,本案在三月開始提訊,不明白控方為何拖延至今才撤控。控方回應指,因最近覆核過陳與前夫家事法庭案中的文件及一些證據,才作此決定。裁判官續指處理本案須動用公帑,要求控方提供報告解釋撤控安排,並表明或會提出正式投訴。

嘥納稅人錢 控方要解釋

原名陳薇光的被告陳復生(五十三歲),報稱家庭主婦,原被控一項盜竊罪,指她在去年六月十四日於通菜街東寶大廈地下的一個信箱內偷取一封信。陳獲撤控後,臉帶微笑離庭,惟她未有回答記者提問便登車離開。

控方指,覆核案中證據及被告與前夫於家事法庭的一些新文件後,最終作出撤控決定。裁判官表示︰「如果一路覆核緊,就唔應該排期同進行答辯啦!」又指審此案所動用的人力,涉及納稅人金錢,故要求控方在三天內向法庭提交書面報告解釋,又指內容若令他不滿,將會提出正式投訴。何東舜銘一方的法律代表亦有到庭旁聽,並以「唔理想」來形容控方撤控安排。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則指,律政司在本案司法程序較後階段,才獲辯方提供新資料,調查人員為此再作搜證,調查上周才完成,之後再仔細審視整體情況後,控方始作出撤控決定。

另外,陳復生與何東舜銘離婚案的上訴聆訊早前審結,現正待法庭判決。

案件編號︰KTCC 66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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