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服務費下月加價

旅遊業議會批准本港旅行社下月一日起上調「建議服務收費」兩成至五成,並將「預先繳付超額行李費」納入建議收費項目,是有關收費於一○年推出以來首次加價。有關收費只適用於代客辦理簽證、預訂旅行社不獲佣金的酒店或更改機票資料等附加服務(見表),每張機票或簽證收取服務費用上限介乎二百元至七百元不等,客人經旅行社訂購機票將不受影響。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近年不少航空公司逐步削減或取消旅行社佣金,但業界代客辦理機票酒店等行政工作大增,是次加幅可紓緩業界的營運壓力。

業界料無損港人自助遊意欲

專營機票酒店預訂的專業旅運市場及產品管理部總經理劉美詩指,近年不少航空公司將機票相關的行政工作交由旅行社代辦,旅行社需設專人處理,大幅增加營運成本。但航空公司過去數年已削減大半佣金,約一成航空公司近年更取消佣金制。她直言,近年客人直接向航空公司訂購機票,更令旅行社票務收入大減,她認為加幅合理,也不會打擊港人自助遊的意欲。

內地團藉團友當「團長」劏客

另外,國家旅遊局實施《旅遊法》至今約八個月,旅議會最近發現零負團費和強迫購物等「劏客」手法死灰復燃。董耀中昨透露,上月起陸續接獲大批內地旅客查詢,揭發內地旅行社已改變劏客手法,由導遊強迫團友購物,改為現時由隨團的內地團友出任「團長」劏客。由於涉事旅行社均「跟足」正規程序安排入境團來港,該批查詢的旅客又拒絕正式立案投訴,議會無法掌握「團長」與旅行社的關係。

他又指,現時約九成入境團經深圳來港,但經營入境團並已向旅議會登記的內地組團社僅二百多間,議會發現無牌的野馬旅行社名稱,普遍與持牌旅行社相似。為免野馬旅行社渾水摸魚,旅議會與深圳旅遊局達成共識,日後規定內地組團社須以「專用電郵」,向旅議會登記入境團和提供酒店確認書等資料。現時深圳旅遊局官方網站有顯示持牌組團社名稱,將來會一併顯示其專用電郵,旅客可分辦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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