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職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利益案,控方昨傳召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作供。黃在許仕仁任政務司司長時出任其政務助理,曾陪同許跟新地郭炳江開會,商討馬灣發展,會上許向郭「教路」,如何致函游說政府放寬馬灣交通限制。
證人黃靜文九○年加入政府任政務主任,一二年離開時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五年六月她被調任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擔任七月到任的許仕仁的政務助理,除收集資料、準備文件及向許提供意見,亦會陪許開會。
控方昨提交政務司司長會議紀錄,指許仕仁○六年六月五日,曾與時任新地副主席的郭炳江、執董陳啟銘及負責馬灣發展的項目經理劉志遠開會,黃靜文亦有出席。黃說,當日新鴻基一方帶備圖則,向許講解馬灣公園進展及批地問題,劉志遠則提出政府放寬車輛往馬灣公園限制的要求。黃自言會前她根本不知有馬灣公園,只從傳媒聽過珀麗灣住宅項目的陸路交通受政府限制,居民出入主要依靠渡輪。
黃靜文指,許仕仁當時回應稱,放寬交通限制要交行政會議決定,政府亦希望馬灣公園能早日完工投入服務,許建議新地分別去信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信中內容除提交理據及數據,更要強調新地對公園計劃很投入,並可提及公園第二期的構想,還要強調此要求與住宅項目無關。結果郭炳江在會議後三星期代表新地去信孫明揚,副本則發予廖秀冬及許仕仁。但黃強調,官員與發展商此類會面,其實十分正常。
黃稱,這是她擔任許的政務助理期間,唯一一次接觸到馬灣項目。另一涉及新地的西九項目,她就指是許仕仁兩年任期內,與政改同等分量的大事,許每周甚至隔日,都要花時間在西九問題上。她指在西九項目之前的數碼港,已有公眾認為是利益輸送,雖然政府並不認同,但西九規模如此龐大,加上當時傳媒又有報道,故她也同意,許與新地的關係當時是公眾的焦點。
就西九發展問題,控方昨亦傳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姚繼卓作供。姚在許出任西九督導委員會主席期間,有份協助秘書劉錦泉處理委員會事務。郭炳江一方盤問姚時,指許仕仁接任主席後,決定實行降低地積比、劃地另招標等苛刻條件,是故意令原有競投者無法接受,好使項目能推倒重來。姚不認同此說法,他指這是政府集體決定,而且新條件雖會降低發展利潤,但香港的發展商向來「好有競爭力」,故不能斷定發展商一定不會接受。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