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地價仲裁先導下月實施

【本報訊】因應政府與發展商就補地價金額經常出現爭拗,影響住宅單位供應,政府下月起推出嶄新的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在雙方同意下透過第三方就補地價金額作出仲裁,以加快完成補地價商議,加快單位的供應。

當局會優先處理住宅單位淨增長數目較多,如果不少於二百個單位或非住宅樓面的面積淨增長不少於二萬平方米的個案;而補地價金額差異較大,以及爭議事項較少的個案亦將會作出優先處理。

須政府發展商雙方同意

仲裁庭的決議為最終裁決,為防有人不履行,當局會要求有關人士先向政府支付經政府最後評定的補地價金額一成半,作為保證金。先導計劃為期兩年,政府會再檢討需要優化計劃及繼續實施。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明日開會討論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

發展局擬訂立先導計劃的框架及申請條件,若政府與發展商經過實質交換意見,發展商就補地價金額提出最少兩次上訴後仍無法達成協議,則發展商及政府均可提出透過仲裁解決爭議,條件是必須獲對方同意。仲裁庭由三人組成,主席將由法律專業人士出任,成員則為在土地及估價方面具至少十年經驗的專業測量師,毋須具備仲裁資格,仲裁員須簽署聲明防止出現利益衝突。

發展局指出,當局會將仲裁首次成立的日期定為估值日期,並且於大約十星期內作出裁決,仲裁庭須透過共識或過半數票的方法,達致仲裁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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