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兄弟分涉勒索親姊妹

【本報訊】兩兄弟被指分別夥同另外兩人,涉嫌勒索經營服裝店的親姊妹,因而被控勒索、普通襲擊和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共六罪。四名被告昨分兩案在九龍城法院提訊,他們分別否認控罪和毋須答辯,獲准繼續保釋。

其中一案的被告為鄭明善(四十四歲)和繆家榮(四十三歲),分報稱無業和售貨員。鄭明善被控去年九月十一日,在通菜街一間時裝店內,襲擊女子鄭明蘭和向她勒索七萬元。繆則被控於去年十月五日,在上址勒索鄭明蘭和鄭明娟七萬元。兩人否認控罪,案件押後於六月九日預審。

自稱黑社會 轉區院應訊

另一案的被告則是鄭明燕(卅八歲)和敖美寶(卅六歲),報稱售貨員和無業,據悉他們是情侶。控罪指,他們於去年七月卅日至今年二月五日期間,勒索鄭明娟六十萬元,以及勒索鄭明娟和鄭明蘭一百五十萬元。鄭明燕另被控於去年七月卅日,自稱三合會社團成員。兩人毋須答辯,並於五月十六日轉往區院應訊。

案件編號:KCCC 1481、148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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