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消防隊長圖妨司法判社服

【本報訊】本報前年踢爆海港城環球金融中心(北座)一個電掣房涉儲存過量滅火用的BTM氣樽,事件揭發一名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對四十三支BTM氣樽視若無睹,更教海港城工程師向其他巡查人員訛稱那些是空樽。他早前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作出可導致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罪名成立,昨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巡查海港城未檢控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湯萬財(四十九歲)罪成後已被解僱,他因案件而承受巨大壓力,身體消瘦,更加一度萌生自殺的念頭。辯方強調被告本質不壞,除了救火救人不遺餘力之外,候審期間仍然繼續做義務工作,包括學習游說技巧幫助想自殺的人。此外,被告的妻子、親友及同袍亦撰寫求情信,同袍更讚許被告為人正直,因一時不守規則才犯案。

控罪指,被告於前年三月至七月期間,未有檢控一宗於同年三月十二日在尖沙咀廣東道環球金融中心(北座)地庫的無牌儲存危險物品案件,並隱瞞上述罪行。

案件編號:KCCC 324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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