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制性公積金管理局正檢討強積金供款上限及下限調整機制,綜合各界意見,局方認為一個自動調整機制方案最平衡各界利益,供款下限建議由現時就業收入中位數五成,提高至五成半,以應付法定最低工資上調等變動;至於供款上限,則維持在每月就業收入最高九成的水平,每次調整只能在供款收入上限加五千元,檢討期則由四年一次縮短為兩年一次。該局下周聽取諮詢委員會意見,再交董事局決定,如拍板通過,會提交政府修例。
按照法例,強積金供款上下限須每四年一檢,積金局去年中提出四個方案諮詢商會及工會,至今年一月結束諮詢。供款下限按統計處就業收入中位數五成釐定,現時僱員月入高於七千一百元要供款,據悉,局方發現第四個方案簡單易操作,與諮詢各界的意見脗合。大多意見支持調整機制應考慮法定最低工資及應變因素,局方建議將供款下限的就業收入中位數由五成提高至五成半,可解決統計收入或最低工資上調等引致數據滯後的問題。
供款上限將於今年六月提高至三萬元,收入高於上限的僱員,供款維持一千五百元。因僱主組織不大滿意供款上限不斷提高,局方諮詢後認為可維持原有水平,每次調整上限維持在五千元,以免增僱員負擔。如日後統計處調查發現每月就業收入最高九成為三萬八千元,供款上限只會調整五千元,即三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