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囚6年 洗錢案未斷尾

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一案昨日宣判,高院法官重判五項罪名成立的楊家誠入獄六年。法官指本案涉及跨境元素,犯案時間長,金額龐大,法庭為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免銀行制度遭人用洗黑錢從中取利。楊家誠由英超球會首位華人班主,一夜間淪為階下囚,但警方表明可能有更多人牽涉入案,警方會繼續調查。至於涉案黑錢,法庭已排期下月三日處理控方充公其資產的申請,據悉律政司已向法庭申請凍結楊約四億元資金。

身體不適 今始移送監獄

上月底剛滿五十四歲的楊家誠,昨午被判刑後,隨即由囚車押回荔枝角收押所,期間雙手被扣上手銬。但據知因其身體仍有不適及血壓偏高,故沒有即日將他移送監獄,昨晚仍在收押所內的醫院獨立囚室,待今日才會將他押至赤柱監獄服刑。

楊家誠早前被裁定於○一至○七年間,利用自己及父親楊松的五個永隆銀行及滙豐銀行戶口,處理共逾七億二千萬元從可公訴罪行得益。辯方資深大律師夏偉志庭上透露,楊出身寒微,憑藉勤奮及企業家才能,由髮型師變為靠炒股致富。他與首任妻子育有廿歲兒子楊梓驄,與現任伴侶則育有兩歲兒子和三歲女兒,尚有七十八歲母親,相信楊入獄後,子女將有一段時間不能與父相見。

子求情信讚父「盡責可愛」

辯方並呈由楊梓驄和伯明翰環球主席張成等人撰寫的五封求情信,指楊為人正直,是出色商人,曾透過伯明翰慈善基金捐款五千萬元人民幣給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梓驄稱讚父親「盡責及可愛」。辯方指,無證據顯示本案涉及犯罪集團,也沒證據顯示楊設立離岸公司洗黑錢,控方沒指出涉案資金關於甚麼刑事罪行,只證明了楊應合理懷疑自己處理犯罪得益。

律政司已申凍結4億資金

辯方又指,因部分資金在戶口之間互相轉移,加上法庭接納陳達志的存款與貸款及投資電影有關,故要求僅以四億四千九百萬元為量刑基礎,但法官游德康認為就算四億多元也是大數目。游官判刑時表明,不會因楊的個人背景影響判刑。但游官稱,楊與澳門賭場及兩名賭場老闆有聯繫,令本案增添跨境及複雜元素;又認為若非楊擅炒股及與澳門賭場有聯繫,犯案時間不會那麼長,涉案金額亦不會那麼龐大,而且楊在庭上仍有隱瞞,故法庭需判處阻嚇性刑罰。據悉律政司已向法庭申請凍結楊約四億元資金。

英國伯明翰球會昨拒絕評論楊家誠被判刑,但強調球會運作不受案件影響。另外,伯明翰環球昨晚發出通告指,早前公布出售伯明翰球會一成二股份的交易,因買方於到期時未能作出相關存款,故視此為違反諒解備忘錄,並撤銷有關諒解備忘錄。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