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是中共歷史悠久、體積龐大、地位最高的官方通訊社,從來就是它根據中央的指示精神、「戰略部署」對黨內外、國內外各種事項或塗脂抹粉或揭露批判。到了中共第五代上台掀起反貪反腐風暴、整頓黨紀黨風的今天,情況有了不同。去年十月到十二月,中央第二巡視組巡視了新華社,發現許多過往早有人舉報揭露但一直被捂住不了了之的違紀貪腐問題。根據中央巡視制度,發現這些問題必須「轉交中紀委、中央組織部和有關部門處理」;必須向被巡視單位的領導層作出「訊息反饋」,該單位領導層必須對這些問題和可能開展的進一步查處表明端正的態度;必須向外界公布巡視組發現的問題。
這下子,新華社「在劫難逃」了。據報道,中巡組嚴厲批評新華社「黨企」、「事企」不分,誘發腐敗,存在虛列支出等違紀和不合理選人用人等情況,消極執行中央禁止公款吃喝、反對浪費的「八項規定」,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現象。
改革開放之前,新華社是黨的宣傳機構,屬黨政部門。改革開放後,為了搞活經濟,面對市場、自負盈虧、發揮積極性,新華社被劃為「黨的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在繼續充當「黨的喉舌」之同時,可從事經濟活動,做生意賺錢,壯大自己。於是新華社下面派生了名目繁多的公司和「二級、三級報紙、雜誌」及各種「媒體產品」。對新華社,黨和國家每年還有一定的財政撥款,但要靠自己做生意賺錢「過好日子」。這種亦官亦商的身份最容易滋生腐敗,最是管理混亂,走「灰色地帶」,自搞一套。
這種狀況,不獨新華社,黨的大小媒體,境外、海外媒體皆如此。這些媒體中的高層不少既有黨職也有商職,如董事長、總經理之類,想不腐敗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