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唐宮地庫橫樑曾改體積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大宅僭建案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辯方專家證人資深結構工程師劉志宏供稱,雖然有照片顯示大宅於○七年取得入伙紙前,泳池內有被指是天窗的物件,但他認為該物件顏色不深,並非天窗的開窿,他只同意該物件的形狀與天窗相同。劉又指,大宅地庫橫樑的體積曾作修改,認為該部分是取得入伙紙後始鑄成。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各被控兩項違反《建築物條例》罪,指他們在○五至○七年間,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便展開工程,並在呈交表格內失實陳述。

案件編號:KCS 4906-49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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