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狎11歲女生體育老師被控

上水一所小學的體育男教師被指在前年近九個月內,疑六度性侵犯該校一名當時十一歲女生,當中包括在教員室內涉嫌擁吻女生及撫摸她胸及臀部,另涉嫌要求女生替他口交。事件因女生母親見女兒畢業後,仍收到該男教師傳送來的露骨手機短訊,而報警揭發。被告昨解往粉嶺法院提訊控以非禮等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廿八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被告的手機及電腦資料,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卅七歲被告黃學文,報稱教師,暫時被控非禮及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兩罪。控罪指他在在一二年三月某日,在上水某學校內非禮女事主X;另被控在同年十一月廿四日,於其上水中心住所內向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裁判官一度向控方查問,會否對被告加控其他罪,控方則指要待進一步調查。

傳露骨訊息 遭女生母揭發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事發時被告是X的小學老師,被告自一二年三月起疑先後六次侵犯X,包括在小學教員室內擁抱及吻X、兩度摸X的胸及臀部,以及要X替他口交。被告又涉於家中兩度要求X替他口交。

控方續指,X於去年五月畢業後,被告仍與她保持聯絡,更向她手機傳送一些涉及男女間的露骨訊息,X母發現該些訊息後報警。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指控,但承認曾帶X到自己住所。控方表示案件十分嚴重,估計將會是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因擔心被告會騷擾控方證人,以及或曾侵犯其他女生,故反對他保釋。

辯方申請保釋時則指被告未婚,與五十多歲母親同住。裁判官詢問被告是否仍在涉案小學任教,辯方則指事件揭發後,被告一直被扣押,因此不知道校方有否要求他停職。裁判官憂慮被告或會在保釋期間再犯,最終否決其保釋。

涉案小學校長昨接受本報查詢時指,校方日前才接獲警方通知被告涉及風化案被捕,故校方須了解事件詳情才決定如何跟進處理,現暫不作評論。

案件編號︰FLCC 60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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