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禁輸內地雞 先敗一仗

上月底有內地入口雞被驗出帶H7禽流感病毒後,三星期禁售活雞令下周三凌晨屆滿。新界養雞同業會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漁護署不應在病毒測試未有結果前,便准許內地及本地雞隻混雜,同業會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令,在署方未改變政策前,禁止內地雞進口。高院昨日緊急開庭研訊,但由於法官指同業會未知會其他會受禁令影響的團體,昨日拒絕聽取陳詞,將案押後至下周二再訊。另外,港府最新公布的賠償方案,雞苗商及承包商環節不在賠償之列,粵皇雞及嘉美雞兩大本地品牌正研究入稟追討港府中港活雞混雜行政失當的損失。

審理臨時禁制令申請的法官區慶祥昨表明不會頒令,他向申請人代表律師說法庭在考慮是否批出禁令前,必須給予受影響人士機會發聲。申請人一方其後同意禁令對批發商、零售商、運輸業界及長沙灣市場自僱員工會有影響,承諾會在今日上午前,向有關團體派送訴訟文件,通知他們下周二聆訊。另外法官又表示,法庭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承諾如指控最終敗訴,要賠償臨時禁令對相關人士的損失。法官又質疑,申請人在三星期禁令即將結束前才興訟及申請臨時禁令,有自製緊急事態之嫌。由於下周二區官有其他事務處理,當日案件會交予另一名法官吳嘉輝審理。

律政司代表昨日向法官表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已前赴內地,商討恢復活雞供港的安排,預計下周一返港時會有公布,屆時或有望以其他方式處理今次事件。律政司代表亦指,自九七年實施雞隻檢疫措施後,再無人類在本地感染禽流感的病例,上月被驗出帶H7病毒的雞隻,亦在長沙灣被截獲且無流出市面,故認為事件對公眾健康的影響,並非如申請人形容般巨大。

漁護署被指殺雞元兇

申請人在其訴狀指,內地去年初開始爆發人類感染H7N9禽流感,漁護署由去年四月在文錦渡檢查站檢查入口活雞H7病毒。現時檢驗要等四至五小時才有結果,但署方卻准許入口雞在未有檢驗結果前運往長沙灣批發市場與本地雞混雜,終致上月底發現有內地雞受感染後,本地雞亦要宰殺。申請人要求分隔中港兩地雞隻批發已有十年,署方上月回應又推諉食環署找不到地方作暫置。申請人認為漁護署做法,是不合理及違反《基本法》中規定特區政府需促進漁農業的規定。

承包商擬入稟爭賠償

另外,港府昨日公布今次停售活雞賠償方案,但雞苗商及承包商環節不在賠償之列,粵皇雞帝王雞(品牌)國際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鄭展強表示不滿,指今次停雞是港府失誤造成,所有受影響業界均應該獲賠償。作為粵皇雞及嘉美雞兩大本地品牌集團的承包商,鄭展強解釋,承包商會向雞場提供雞苗,養到八十日大雞隻,會以每斤二十五元回購,過去二十一日農場積壓老雞達到七萬隻,承包商的損失至為慘重。他指內地雞隻未有化驗結果前不應與本地雞混合,現況是嚴重行政失當,正研究入稟司法覆核及要求賠償。

新界養雞同業會副監事長李良驥亦指賠償不公,部分農場專養六十日「BB雞」出售,但該批活雞卻不獲賠償是不公平。漁農業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指,業界提出打鼓嶺政府農場可作為日後本地活雞批發市場,虎地坳前中央屠宰場選址作為內地活雞儲存地方等,值得當局考慮。

案件編號:HCAL 1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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