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養唔大」的無業漢自前年九月放監後,旋即於去年一月再犯案。當時一名十七歲中三女生尋找其欠債纍纍的男友不果,凌晨時分向認識其男友的無業漢求助,二人在旺角遍尋不獲,無業漢帶她往賓館休息趁機將她強姦。被告早前在高院受審,三男四女陪審團昨退庭僅一小時便商議完畢,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乘虛而入及使用武力,故重判入獄六年半。
廿八歲被告鍾偉明曾任職理髮學徒,案發時無業。一直信心十足的被告昨聞判罪成時,顯得很愕然,且眼泛淚光,似未能接受有關判決結果。
控方指被告有逾十項刑事紀錄,自九九年起已分別干犯打劫、勒索及涉及毒品的案件,最近一次案底是一○年他因販毒罪被判監兩年,至一一年九月服刑完畢。辯方律師求情時坦言「無話可說」,被告聞言立即指示代表律師「再作求情」,聲稱被告自從九九年起已有精神病,希望法庭先索取精神報告才作量刑。
惟法官認為,即使被告有精神病歷史,亦已事隔多年,加上被告受審期間,從來沒有提及自己有精神病及以此作為抗辯,故不會花時間替他索取報告。
法官隨即判刑指,女事主年僅十七歲,事發時心急找男友卻遍尋不獲,身心已十分脆弱,加上她身上缺乏金錢無法回家,又聯絡不上男友;被告卻乘機帶她往賓館房後施以武力,包括用電話線將她綑綁,繼而將她強姦,案情實在非常嚴重,故法庭認為對被告判監以懲是毋須猶豫。
案情指,事主去年一月二日晚上找尋男友不果,於是致電男友的朋友「阿豪」求助。「阿豪」卻指其男友欠下兩萬元債項未還,於是叫當時在場的被告陪她在旺角一同尋人,稍後被告帶她到賓館休息時趁機將她強姦。事主雖受辱,但為幫男友還債而替其他人運毒,結果在運毒期間被警方拘捕,現時正在服刑中。
案件編號:HCCC 28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