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老蘭雙姝告律師非禮

現已停止執業的男律師在去年七月凌晨時分,在被指變成「人間妖域」的蘭桂坊一帶,涉嫌當街連環非禮兩名結伴同行的女子,被指分別用手「托」或「撩」兩女的下體,他飽嘗手慾後欲逃之夭夭時,被其中一女抓實他衣領,並報警將他拘捕。被告事後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時,卻「爆出」原來被告未進行過認人手續。兩名事主作供時堅稱當時捉住的是非禮她們之色狼;但辯方盤問時質疑她們「捉錯人」,兩女均激動哭着否認。

卅一歲被告馮慶灝,在控罪書上未有報稱職業,控罪指他於去年七月廿一日,在中環雲咸街與威靈頓街交界非禮兩女。

控方先傳召任職診所護士的廿一歲女事主作供,她表示在案發日的凌晨兩時才放工,她與廿歲女友人即另一名女事主,結伴先到蘭桂坊一間夜店尋樂,兩人到場逗留片刻再「轉場」,一起步往雲咸街另一夜店,欲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護士續指,當她們途經案發地點時,迎面遇到一名男子,該男子突然用左手伸往她的下體「托」了一下,她立即捉住該男子手臂,對方掙脫後挨往她的女友人身上。

被告透過警員交涉遭拒

任秘書的另一名女事主則供稱,該男子挨向她後,乘勢用右手手指「撩」了她下體約一秒,她更感到對方拇指觸碰到她大腿。秘書隨即大叫︰「佢摸我!」並抓緊該男子的衣領,不到一分鐘,在附近指揮交通的警員聞訊趕到協助,而護士亦同時找來其他警員幫手。兩名事主均表示該男子被捕後,曾透過警員轉達想向她們提出交涉,惟遭她們拒絕。

辯方先後盤問兩名事主,指當時街上人流不少,質疑二人可能「捉錯人」。護士坦認她被非禮時,並無看清楚該男子容貌,但她記得對方穿粉紅色短袖衫,戴着一條頸鏈;秘書亦承認她初時無看清該男子樣貌,但記得「佢頭髮唔係好多」,直至抓實對方衣領時才看見其容貌。

辯方之後在庭上「踢爆」護士曾有盜竊等刑事紀錄,護士對此無奈哭着承認;秘書接受盤問時,更多度因為情緒激動,需要稍作休息方能繼續作供;但兩女均哭着堅決否認當時「捉錯人」。

控方為此一度要求裁判官批准兩事主在庭上認人,惟裁判官拒絕,指兩女供詞已表明被非禮的一刻,是看不清楚色狼樣貌;故控方應待當時負責拘捕色狼的警員作供,來證明被告是否就是該名色狼。

案件編號︰ESCC 328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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