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昨發表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政府下年度擬額外豪花約二百億元經常開支,以落實各項承諾,重點在扶貧和加強福利服務、支援教育發展和覓地建屋。扶貧措施中,焦點為破天荒擬於明年推行與工時和入息掛鈎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鼓勵低收入非領取綜援家庭多勞多得,育有子女的家庭更可獲額外津貼。以一個育有兩名合資格兒童四人家庭為例,如家庭月入一萬四千四百元,每月工時只要達一百四十四小時或以上,每月至少獲二千二百元津貼。預計計劃每年可讓七十一萬人受惠,每年開支約卅億元。
本港各界對此措施毀譽參半,有可能合資格獲津貼者認為不足協助脫貧,多個社福機構及團體雖歡迎建議但指仍有不足,如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指,外國低收入津貼不設資產審查,讓低收入家庭可累積儲蓄,資助子女日後升學,促政府考慮取消資產審查,另亦有團體質疑為何一人家庭未能受惠。
擬於明年推行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以家庭為單位,設資產審查,會沿用申請公屋限額,再按申請人家庭入息及工作時數劃分兩級資助。如家庭每月總收入處於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一半或以下,申請人工作時數每月達一百四十四小時或以上,可獲每月六百元津貼,每月工時達二百零八小時或以上則可每月獲一千元津貼。考慮到單親家庭的特殊情況,當局會將有關工時要求分別放寬至三十六小時及七十二小時。
育有二十一歲或以下、非就讀大專課程子女的家庭,另可按子女數目獲額外津貼。家庭收入處於中位數一半或以下,每名兒童獲全額八百元津貼,入息介乎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五至六成,則每名子女每月可獲半額的四百元資助。當局預計計劃每年涉及開支約三十億元,可讓逾廿萬戶低收入家庭共七十一萬人受惠,當中十八萬人為兒童或青少年。
消息人士指,本港現有約十四萬三千多戶非綜援在職貧窮住戶,每戶平均一點一人工作,卻需撫養零點九名兒童,較全港整體住戶平均一點七人在職,撫養零點五名兒童的撫養率為高,為紓壓力故推出低收入津貼。至於設入息及資產審查,是為讓資源用於最有需要人士身上,由於津貼額不太高,相信不會成為僱主的工資補貼。據悉,計劃不設居港年期限制,申請人亦可擁有自住物業,為防止標籤效應,將交政務司司長轄下效率促進組負責推行。有關工時計算、發放津貼詳情有待敲定。
由於低收入家庭現時亦可申領鼓勵就業交通津貼,消息指如現時以家庭為單位的交津申請人,在低收入津貼推出後,需在兩者中二揀一。消息人士指,十月將檢討交津,屆時會考慮是否將交津及低收入津貼合併等問題。勞工及福利局的數字顯示,截至去年底,當局共收到約十四萬二千九百宗交津申請,當中十一萬九千多宗以家庭為申領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