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 個人團體保費增一成

【本報訊】政府於年底就自願醫保計劃提交最後報告,政府委託的顧問公司初步計算,推行自願醫保後,個人及團體保費將加價約一成至一成二,若在保單引入「共同付費」,保費則可下調一成至三成。當局設想各種可能需動用公帑的範疇,包括向高風險池直接注資、提供扣稅優惠吸引市民投保,以及為高風險人士提供健康管理計劃等。

食物及衞生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顧問公司以二○一二年數據推算,當推行自願醫保後,基於終身續保、有病都要承保等規定,個人保費會由每年三千三百元升至三千六百元,升幅為百分之九,團體保單保費則由每年二千零五十元升至二千三百元,增幅為一成二。

制訂套餐價控制用量

至於保障範圍,以團體保單為例,分三級,房租由每日五百五十元至六百五十元,醫生巡房費六百五十元至八百元,癌症化療及電療則由十萬元至二十萬元。部分醫療程序如磁力共振及電腦掃描,若不加控制會致用量大增,令保費急升,故建議制訂套餐價,市民每次需墊支三成費用。顧問又推算,若團體保單的僱員於首十萬元治療費,自付一成費用,保費可調低百分之九點五,即約二百元;若每次定額自付二千元及五千元,保費則減一成四及兩成八,即三百元及六百五十元。

政府早前預留五百億元支援自願醫保,食衞局初步設想數個公帑使用方法,包括直接注資高風險池,為高風險的保單「包底」,亦會研究扣稅吸引市民投保,或向高風險人士推出健康管理計劃,協助他們改善健康,減少醫療負擔。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擔心,保費實際加幅可能遠高於顧問推算的一成,屆時反令部分已有醫保的市民及僱主不再投保,當局須交代會否透過公帑補貼,以控制保費漲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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