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身而出,舉報罪行」,大家對呢句宣傳口號係咪好熟呢?係吖,警方經常叫人做好市民,要勇於舉報,打擊罪案喎。可惜,口號還口號,現實還現實,喺現實當中,就算有人挺身而出舉報罪行,警方都未必會積極跟進。
功夫茶唔係亂噏,有辦你睇。話說有位馮女士早前喺葵芳新都會廣場一間超級市場購物時,懷疑畀人用針狀物體刺中左大髀近臀部位置,傷口一度紅腫及麻痹,到依家仲係赤赤痛。事發當日及第二日,馮女士兩度報案指懷疑遭人「拮針」施襲,點知警方僅將案件列作「有人意外受傷」處理,敷衍了事,搞到馮女士淪為人球,求助無門。無奈之下,佢只好向立法會議員求助,日前喺陳恒鑌議員及本報記者陪同下再次到警署報案。哈,今次警方態度居然一百八十度轉變,除咗將案件交由刑事調查隊跟進,以及要求涉案超市交出當日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仲召救護車接載馮女士到醫院接受詳細檢驗添,簡直係星級待遇吖。
呢啲咪叫做前倨後恭囉。警方對普通市民報案懶懶閒,但一見有議員及傳媒介入就即時轉軚,你話係咪好笑吖。正如陳恒鑌議員話齋,有市民懷疑被不明來歷嘅針狀物件刺中,警方理應提高警覺認真調查,點可以草率了事o架,「依家隔咗成十幾日,好多重要線索可能已經冇晒,如果再有無辜人士受害,咁邊個要負上責任?」冇錯嘞,唔好睇小拮針事件,可大可小o架。當年新疆爆發民族衝突,唔少漢人被針拮傷,搞到人心惶惶;而更得人驚嘅係,舊年上海及北京分別發生愛滋針拮傷人事件添。
有資深報案室警員就話嘞,市民報案淪為人球,可能係存在溝通上嘅誤會。根據正確程序,若市民報稱遭人襲擊到醫院警崗報案,警員應向報案人發一張「差紙」,由醫生確定係咪襲擊造成;若到警署報案,值日官可通知軍裝警員陪同報案人重返現場蒐證。咁就奇嘞,既然有正確程序,點解警方今次又唔按本子辦事呢?睇嚟誤會係假,懶惰就真。
講到懶惰,其實天下烏鴉一般黑,港產官僚普遍抱着多做多錯、少做少錯、唔做唔錯嘅心態,懶惰根本就係佢哋嘅通病,又點只警方係咁吖。正所謂,禮失求諸野,香港好彩有正義傳媒為民喉舌,監督政府,港產官僚先至唔敢咁離譜嘅咋。就好似今次事件咁吖,如果唔係本報記者及議員介入,警方都唔會前倨後恭,馮女士都唔會得到星級待遇喇。所以話,求政府不如求傳媒,有東方太陽照住,市民至可以見到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