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曉陽的講話全文,值得香港市民花上三幾十分鐘時間仔細閱讀,由頭到尾看一遍,這比看其他人的解讀和節錄有用。對於喬曉陽的講話,我們且不要將之當成是一個權威,只看其內容,看看是否合情合理。
現在,許多分析和評論都超出了喬曉陽的講話內容。事實上,喬曉陽的講話對於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着墨不多,內容也不側重於法律和程序,只是重點陳述北京對行政長官的要求,而不能妥協的要求,就是行政長官不能跟北京對抗。
喬曉陽花了很大篇幅去解釋這個問題。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這不只是政黨、政團要面對的問題,也不只是有意角逐行政長官的人要面對的問題,而是全香港七百萬市民都要面對的問題——內地和香港、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應該保持怎樣的關係?一個由早到晚和北京對着幹的行政長官,究竟可以帶領香港到甚麼地方?
這個基本條件,喬曉陽直言是不能妥協的,這並非北京無中生有,而是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中央在香港的政制下,以及中央在行政長官產生過程中有其必然的角色——行政長官在香港選出之後,要得到中央政府的委任;上任之後,行政長官除了要向香港政府、香港市民負責之外,也要向中央政府負責。
因此,中央的權威與香港的民意應該並存並行。問題是,部分泛民人士不斷把中央政府的權威排斥在外,希望把香港變成一個政治實體,這就是雙方最基本的矛盾。喬曉陽所提不能妥協的要求,就是北京的底線,也是共識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