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耗資九百萬元設立的網絡安全中心昨啟用,中心會廿四小時監察銀行及通訊等五大類別機構的重要網絡基礎設施,一旦網絡流量出現異常,可即時協助將系統回復及追蹤攻擊源頭,加強本港網絡安全。警方強調中心只監察自願參與的機構,並只監察系統的流量而非內容,不會有洩漏資料或私隱問題,若發現刑事罪行會轉交科技罪案組調查。
今年首十個月警方接獲非法入侵電腦系統及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兩類科技罪案共七百八十六宗,較去年全年上升三成六,涉及損失一億三千六百萬元,亦較去年升二點二倍。
雖然本港網絡安全仍穩定,但近幾年全球網絡罪案有升勢,故警方指成立中心有必要,商罪科會新增廿七個職位,包括一名總督察、三名高級督察或督察、三名警長及廿名警員,讓中心全天候運作。
商罪科總警司鍾兆揚指,中心可加強警方及港府與本地及海外機構的協調,即時收集情報,進行安全管理及支援商罪科日常工作等,而監察的五大類別機構包括銀行及金融、通訊、交通及運輸、公共服務,以及政府服務。機構若同意受監察,警方會實地到訪進行全面網絡安全審計。若中心發現機構的網絡流量異常,會與機構聯繫,若證實為網絡攻擊,會追蹤攻擊源頭及通知持份者防備,有需要會聯繫海外執法機關截斷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