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以為貪曾集團會隨着政府七一換屆從此消失,點知喺上個月廿七日刊登嘅憲報,竟然見到湯顯明個名,真係陰魂不散,畀佢嚇到打咗個突!
當日憲報嘅內容大致係話,廉政專員「湯顯明」授權執行處處長李寶蘭喺七月廿一日至廿三日期間,署任廉署執行處首長嘅職責,但署名就寫番正係白韞六,政府憲報尋日作出更正。
據了解,今次出錯係因為廉政公署人員嘅手民之誤,但英文版就寫啱咗。新任執行處首長黃世照喺七月十九日上任幾日就要搵人署任,原因係佢喺退休期間接到政府急Call,邀請佢出任呢個位囉,所以仲有好多私人事務要處理,要喺七月廿三日(星期一)放假一天,而廉署就安排李寶蘭署任埋之前嘅星期六同日。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話,呢啲錯誤可大可小,皆因如果嗰幾日署任人行使咗一啲權力,被調查人士可能會挑戰廉署,話呢啲決定係冇法律效力嘅,雖然發生嘅機會係微啲,但唔係話冇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