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要避免激怒群眾

能否兼顧情、理、法解決新界僭建問題,關鍵在於港府是否將以人為本作為一切政策、措施的歸宿。

在本港不少人棲身於「籠屋」、「劏房」急待政府「起屋」安置之際,政府居然打算去新界「拆屋」導致數以萬計原住民流離失所,這還算以人為本嗎?

如果新界僭建是個別現象且剛剛出現,政府嚴厲執法強行清拆只影響極少數人,怎樣「冇情講」都無所謂;但現實卻是:新界僭建已有數十年歷史,成了普遍現象,牽涉千家萬戶。而政府幾十年來對新界僭建放任自流,視而不見,有法不執,給新界原住民錯覺,認為政府默許、承認其超標建築,故此僭建習以為常。因此,政府對新界僭建要負一半責任,不可全怪原住民。

另一方面,港府對新界原住民的居住用地政策四十年不變。七十年代初的丁屋標準未能適應原住民人口繁衍需要,多了兩代人,面積、高度限制卻與四十年前一樣。既不體察實情彈性處理,也不給予住公屋、置居屋權利,對新界原住民很不體恤,很不公道。

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在總結烏坎村維權事件時指出:「當你激怒群眾的時候,你就知道群眾的力量!」筆者提出對合乎安全標準的新界僭建物實施「特赦」,正是為了避免「激怒群眾」,維護新界乃至香港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