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PAAG風波事件簿

二○○六年四月 本港消委會發現,至少有五十多名女性使用PAAG隆胸後發炎及血腫,當中有六人要切除乳房。事件引起各界關注PAAG在中港的使用情況。

廿多名來自各省的「PAAG受害者聯盟」成員齊集北京向各界哭訴苦況,隨後內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命令,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PAAG作注射隆胸,並回收市場上相關產品。

二○○六年五月 深圳市中級法院審理PAAG受害者的索償案上訴,據知該案於○四年開審,惟受害人敗訴,屬全國首例。最後該案在○八年發還深圳羅湖區法院重審。

二○○九年三月 山東有女子於○四年注射PAAG隆胸,多年來植入物在體內遊離變異,令她長出七個乳房,經兩次材料取出手術,體內仍有微量注射殘留,再到醫院求醫。

二○一一年十月 湖北武漢市爆出有女子十年前接受PAAG隆胸手術,在一一年上旬左乳逐漸下垂,植入物更移位到腹壁,到醫院開刀時,發現乳房肌肉遭腐蝕,發出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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