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知難逃千夫指 何必獅子大開口

「開天索價,落地還錢」,做生意在商言商,討價還價本來不足為奇,然而,作為堂堂公用事業機構,中電竟好像街頭小販一樣,在加電費問題上與市民斤斤計較,徒顯小家子氣,實在令人反感。

一度企硬聲稱電費加幅無調整空間的中電,在全城聲討之下,不得不再次跪低,繼早前調低燃料附加費加幅之後,昨日再次宣布降低整體電費加幅,由原來的百分之九點二調至百分之四點九,此外,商業用戶電費架構亦維持不變。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聲稱,今次是透過剔除預算新增發電容量的開支、削減營運成本、調低電費穩定基金結餘至一億元,以及先行回撥港府退回的差餉和地租,來調低加幅。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中電兩周內兩度調低電費加幅,證明當初所謂沒有調整空間,完全是騙人的鬼話。很明顯,中電獅子大開口,無非想渾水摸魚,蒙混過關,只是由於社會反應激烈,群情洶湧,中電見眾怒難犯,才不得不以擠牙膏方式逐次降低加幅。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經過今次事件,電霸貪得無厭的形象深入民心,其誠信固然蕩然無存,而港府監管不力,淪為無牙老虎,任人予取予求,更是備受質疑。難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竟聲稱中電是回應港府質疑及要求而降低加幅,貪天之功為己有,令人啼笑皆非。事實上,面對中電獅子大開口,港府除了「出口術」要求負起社會責任,根本束手無策,無可奈何,如果不是民意強烈反彈,中電必定鐵價不二賺到盡,豈會在乎港府的質疑及要求。

眾所周知,中電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想加就加,皆因港府為其度身訂造了利潤管制協議這個護身符,中電根據協議加價,冠冕堂皇,港府除了乾瞪眼,又有甚麼辦法?事實證明,利潤管制協議既不合理,也缺乏透明度,尤其是電力公司的營運成本及利潤計算方法等等,市民完全被蒙在鼓裏,一無所知。正如立法會議員指出,即使中電調低加幅,但相關數據並沒有公布,隨後幾年極可能又大幅調高收費,到頭來還是由市民埋單。

令人莫名其妙的是,港府身為利潤管制協議的始作俑者,本身掌握兩電大量數據,為何至今仍然拒絕公開有關協議及數據讓公眾監察呢?電力公司屬於公用事業機構,與社會經濟活動以及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但港府對其監管卻似有若無,這不是很荒謬嗎?

年年歲歲花相似,今次中電讓步,不代表問題已經解決,只要利潤管制協議一日存在,關於電費的爭拗就不可能停止,今年平息了,以後每年還會不斷引起風波。歸根究柢,惟有開放市場,引入競爭,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然而,港府有這種決心和魄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