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為市民儲存食水的水塘,變成放生勝地,危及食水質素!近年不時有市民因宗教關係或棄養寵物,肆無忌憚將林林總總的動物,如山瑞及青蛙,甚至是兇殘的福鱷等,帶到水務署轄下的水塘放生。市民以為放生行善積德,其實「好心做壞事」,專家指出放生外來物種威脅本地的生態系統,影響水質;而在水塘放生更屬違法行為,可被判監兼罰款,雖然放生活動屢見不鮮,水務署過去三年卻是零檢控,變相縱容放生活動污染水塘食水。
本月初,本報直擊數名市民公然在石梨貝水塘放生山瑞,他們看着烏龜落水後四處游弋,施施然離去。而在網上討論區,一名網民近日目睹多名市民,齊集在一個水塘,一次過放生數十隻、每隻價值萬多元的龜。
「若有人放外來動物落去,不僅破壞原本生態,呢啲動物亦會因適應唔到新環境大量死亡、腐化,孳生病菌。」綠色力量科學及自然護理總監鄭睦奇解釋,為免水塘內長有水藻,令食水帶臭味,水務署特地在水塘放入一些魚類清除水藻,但外來動物介入,會打亂原本生態。
除污染水質外,亦對釣魚客構成危險。早前就有人將全球十大淡水惡魚之一的福鱷,放生到城門等多個水塘及人工湖,由於福鱷生性兇殘,一旦被釣魚客捕獲,隨時會有被襲風險。
市民在水塘放生,更會違反《水務設施條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最高五萬元及監禁兩年。但按水務署的紀錄,過去三年竟無在水塘放生的調查或檢控個案。水務署發言人重申,所有原水包括東江水和水塘水都會經水務署的濾水廠進行嚴格和適當處理,才供應給市民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