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領匯包租街市商利揚投資有限公司(原告)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民建聯觀塘寶達邨區議員洪錦鉉誹謗。入稟狀指出,被告洪錦鉉曾發表誹謗原告的言論,原告因此要求高院頒發禁制令,阻止原告用相同或類似的言論繼續誹謗原告。
另外,原告又要求洪賠償原告的損失及作出書面道歉,並要洪在書面道歉中承認有關誹謗言論是失實和承諾不會再重複。
案件編號:HCA 184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