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希望通過內地孕婦來港產子以提高香港的出生率,實際上是半桶水的做法,因為結構上的問題無法解決,嬰兒有居港權,但其父親沒有、母親又沒有,這是哪門子的居港權?所以必然的後果,就是嬰兒一出世就走,不在香港生活,不在香港上學,不在香港成長,對香港增加生力軍根本不知如何做到。
目標畫上很大的一個問號,而執法部門原本想甩開那個麻煩包袱又無法完全甩開。政府本來以為用預約制度去規範內地孕婦,但這制度要行得通,必須具備兩個先決條件,第一是孕婦要守規矩,一定先做預約,有床位才來,第二是供求要平衡。就算香港的床位可以滿足內地孕婦的要求,但凡事不可能絕對,這兩個條件也會互相影響,一旦床位供不應求,那就等於逼那些決心來港生產的孕婦冒險闖關。
周一嶽叫停內地孕婦無限制地來港,並認定八萬八千個是香港總體接生能力的極限,這只是周一嶽一廂情願的決定,因為香港的接生服務在內地廣為宣傳,又有中介為了牟利而落力推動,就好像已經開行的一輛大卡車。
但其中又有千絲萬縷的利益關係,公立醫院不收,私家醫院是否要服從,固然是一個大問題,就算公、私醫院同步,但內地孕婦不能預約,就誓不罷休,那一樣是以前的問題翻版,一樣在生產前闖關,一樣預先來港非法居留,左閃右避。這樣,四萬內地孕婦這個限額,馬上成為難題,不得其門而入的,就各出奇謀,如果執法部門又不想強行執法,就會把球踢回給周一嶽,香港那四萬個配額,面對十三億人口點守!